《与日信增》7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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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律法定罪

这样说来,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?原是为过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,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。(加3:19)

尽管律法不能拯救我们,却仍是有用并且必要的。首先,在社会中,它能约束那些违法乱纪的人;其次,它向人们表明,我们每个人都是按罪当死的罪人,配得上帝永远的愤怒。

为什么我们都被律法之锤击得粉碎,律法对我们的这些羞辱有何用处呢?这是为了向我们显明,一条恩典之路正敞开在我们面前,所以律法是仆人,是为预备我们承受恩典而设立的。因为上帝是谦卑人、困苦穷乏人和遭逼迫受患难者的上帝,是绝望无助、一无所有之人的上帝。他使低下的人升高,让饥渴的人得饱足;他使瞎眼的得医治,使困苦人得安慰;他为罪人辩护,使死人复活,让绝望和被定罪之人得拯救。因为他是从一本创造万有的全能创造主,最重要的是,他保护我们,使我们脱离人类最大的堕落—自以为义。

没有人希望自己成为一个不圣洁、悲惨、被定罪的罪人,所有人都想成为圣洁的人,所以上帝用律法之锤来击碎这种虚妄的自信、智慧、公义和能力。如此一来,人就会从他凄惨的境况中明白自己是失丧的,是被定罪的。当他的良心被法律如此威吓之后,他也就有机会接受福音和恩典的教导,使自己的良心苏醒并得着安慰。这一教导告诉我们,基督来到这个世界,不是为了折断压伤的芦苇或者吹灭将残的灯火(参赛32:3),而是来“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……医好伤心的人,报告被掳的得释放,被囚的出监牢”(赛61:1)。